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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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11-07
来源: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2016年8月,本所公司企业法律顾问部(下称“法律顾问部”)受天津某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委托,担任该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出具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该公司已于2016年9月底通过协会审核并完成登记,该公司对法律顾问部所做工作极为认可。尽职调查期间,法律顾问部指派律师对该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和风控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和审查,通过律师驻场等方式对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管等人员进行了调查及询问,保证了法律意见书出具的合法、信息真实和内容全面。